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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环保局:
为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现就节日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水环境安全。各县(市、区)要督促沿河各企业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管理,做到依法达标排放,不得超排、漏排、偷排,杜绝发生水污染事故,否则,将依法严肃处理。
二、加强环境安全预测,排除事故隐患。各县(市、区)要做好环境安全工作的预测,加强对污染处理设施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正,排除环境隐患。
三、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制定应对措施,并加强人员的演练,物资的准备,一旦发生环境突发事件,须立即启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我局。
四、做好节前环境检查。各县(市、区)要做到早计划、早组织、早安排,认真展开节前环境安全排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特别是存在环境污染事故隐患的企业单位和春节期间坚持生产的企业单位应安排人员逐一进行检查,对各类污染防治设施和涉及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五、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春节期间,各县(市、区)要安排好值班工作,负责人要亲自参加值班,确定专职人员对污染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确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六、节假日期间,我局将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抽查和突击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环保 安全隐患 排查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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