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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
今年是“十二五”减排工作开局之年,为确保完成2011年年度目标,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对重点减排项目实施月调度的通知》(川环办发〔2011〕23号)要求,我局决定从今年3月开始,对重点减排项目运行情况实施月调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度范围
调度的范围为辖区内全口径燃煤电厂、钢铁烧结脱硫设施、全口径污水处理厂。
二、调度内容
调度的内容包括:治理设施污染物减排量、处理量、投运时间、进出口浓度、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能耗、附产品产量等(制浆造纸企业表格格式参照污水处理厂报表填写)。
三、调度时间
请有关企业将日报表汇总后形成月报表,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情况上报我局,同时报送县(市、区)环保部门存档。各县(市、区)环保局要督促企业落实日报表及月报表制度,对辖区内企业不能填报的,应及时向市环保局报明情况。
四、有关要求
日报表和月报表作为核查核算的重要依据,将在半年核查和年终核查时汇编入减排支持材料,请各县(市、区)环保局做好日报表和月报表的存档工作;各重点减排企业做好日报表的存档工作。各单位须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对故意虚报、瞒报、漏报的单位,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联 系 人:市环保局总量办 何 勇
联系电话:0818-2657516
电子邮箱:dzhbzl@163.com
附表:1、燃煤电厂运行情况日报表
2、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日报表
3、火电企业脱硫设施运行情况月报表
4、烧结机脱硫设施运行情况月报表
5、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月报表
(附表下载地址:http://www.schj.gov.cn/)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环境保护 总量减排 月调度 通知
抄送:各燃煤电厂、城市污水处理厂,达州钢铁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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